扬州十日是据杨州十日记所述于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清世祖顺治二年)四月发生在清军攻破扬州城后对城中平民进行了惨烈的大屠杀的事件。当时南明将领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史可法组织军民对清军殊死抵抗。同年四月十八日,清豫亲王多铎成功突破江淮防线包围扬州。
四月廿四日,清军调集红夷大炮轰击扬州,史可法再次向南明求援,仍没有回应。四月廿五日(5月20日),扬州城被攻破,史可法欲拔剑自刎,为部下所阻。多铎劝其投降,遭史可法严辞拒绝,多铎遂下令在军前将史可法处死。史可法的部将刘肇基继续率领残部和城中居民与清军展开巷战,经过激烈战斗,清军才占领扬州。清军攻占扬州后,当时大雨倾盆,多铎宣布在扬州城内进行血腥屠杀。当时的幸存者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扬州死难数十万人。
有关扬州十日的记载全部来自《扬州十日记》,这是一本仅八千字不到的小书;但此书长期被清廷禁止无法流通,导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对此屠杀事件一无所知。直到清末有心人士将此书由日本带回,「扬州十日」事件才广为世人所知,故此事真伪长期以来有所争议。[1]
革命党人陈天华在《狮子吼》写道:「有当时一个遗民,于万死一生之中,逃出性命,做了一本《扬州十日记》,叙述杀戮之惨。」可说是辛亥革命的舆论准备之一。《扬州十日记》在史学界影响很大,一些书籍如:《清代通史》、《辞源》、《辞海》、《中外历史年表》、《清史编年》等皆予引用。
据《扬州十日记》所载,清军攻破扬州城后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大肆屠杀,史载:「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后来由城内僧人收殓的尸体就超过了80万具。
由《扬州历代诗词》所收,不下50首。如「兵戈南下日为昏,匪石寒松聚一门。痛杀怀中三岁子,也随阿母作忠魂。」(清黄宗羲《卓烈妇》);「深闺日日绣凤凰,忽被干戈出画堂。弱质难禁罹虎口,只余梦魂绕家乡。」(张氏《绝命诗五首》之一);「明日还家拨余烬,十三人骨相依引。楼前一足乃焚余,菊花(婢女名)左股看奚忍!」(清蒋士铨(焚楼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