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开关

隆庆元年(1567年),明穆宗宣布废除海禁,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民间私人的海外贸易获得了合法的地位,东南沿海各地的民间海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但是这项政策只允许福建居民下海而不允许广东居民下海,允许外国船只贸易广东而不准外国船只进入福建。明朝出现一个比较全面的开放局面。

中国学者王裕巽经过分析认为,从1567年到1644年这段时间,海外流入大明国的白银总数大约为3亿3千万两,相当于当时全世界生产的白银总量的三分之一。[1]

参考文献

  1. ^ 《明代白银国内开采与国外流入数额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