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封建是指金宣宗于兴定四年(1220年)封地方武装首领王福等九人为「公」。
当时在金朝受蒙古打击,将都城南迁开封以后,在河北、河东和山东一带出现了许多「义军」。这些义军是一些「抗蒙拥金」为号召的地方武装势力。在兴定二年(1219年),金朝丢失太原、平阳等地并且河朔一带割据已成定局的情况下,金宣宗于兴定四年接受宣徽使移剌光祖等人的建议,封这些地方武装首领九人为「公」,希望他们能帮助金朝抵抗蒙古。九公都兼任宣抚使,宣宗赐号「宣力功臣」,总帅本部兵马,可以任免官吏,征收赋税,赏罚号令自便。
九人封号和官职如下:
沧海公王福,沧州经略使。
河间公移剌众家奴,河间路招抚使。
恒山公武仙,真定路经略使。
高阳公张甫,中都东路经略使。
易水公靖安民,中都西路经略使。
晋阳公郭文振,辽州从宜。
平阳公胡天作,平阳招抚使。
上党公张开(又称完颜开),昭义军节度使
东莒公燕宁,山东安抚福使。
金末,在蒙古军队的攻击下,九公有的投降自保,有的被杀,并未能保住金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