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帝改革,俗称孝文汉化。是指在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孝文帝在位时所推行政治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汉化运动,包括推行均田制和户调制,变革官制和律令,迁都洛阳,改易汉俗等。
五胡乱华以后,终由鲜卑族的拓跋氏统一华北,建立北魏,其时北魏历代君主都已重视汉文化之学习。到北魏孝文帝一代,已有冯太后与朝臣李冲的改革,建立均田制,重新建立以农业为主体的大帝国。由于孝文帝由属汉族的冯太后抚养,受汉文化影响较深,即位后才有日后的汉化政策。
汉化的第一步就是迁都洛城,《魏书‧任城王云传》记载洛阳「崤函帝宅,河洛王里,因兹大举,光宅中原。」是个好地方,且在经济及战略上来讲,又可以通凿运河,《魏书‧李冲传》中孝文帝言:「朕欲从此通渠于洛,南伐之日,何容不从此入洛,从洛入河,从河入汴,从汴入清,以至于淮?下船而战,犹开户而斗,此乃军国之大计。」
北魏初年,官俸制度沿用「掠夺制」,官员俸禄乃从战争中掠夺他人财物,后来国家渐渐安定,官员间贫富差距渐大,贪污成风。故此孝文帝于太和八年(484年),仿效汉人的班禄制,官员每季定时发薪。
北魏初年,户籍制度沿用「宗主督护制」,平民百姓大多因为生计依附世家大族(宗主),成为宗主的私产,中央政府不但难以收税,平民百姓更多受宗主威迫。孝文帝于太和十年(486年),制定「三长制」,以五家一邻,五邻一里,五里一党,各设一长,即「邻长」、「里长」和「党长」。有助重新整理户口,方便收税。
均田制定于太和九年(485年),「均田制」配合「三长制」而行,计口授田,平均土地和牲畜,使平民百姓安居乐业。同时,推行「均田制」,亦可视为北魏政权由游牧业跃进为农业的过程。
以下这些措施,是为了改变胡人习惯以作的:
首先改变衣着,命令人民改穿汉服,不得再穿胡服。《魏书‧高祖纪下》云:「太和十八年……革衣服之制。」
迁居洛阳的鲜卑人,籍贯不得再称「代人」,须改称「河南洛阳人」,且死葬洛阳,不得回到北方落地归根,又「太和十九年……诏迁都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于是代人南迁者,悉为河南洛阳人。」这样一来便可绝代人故土之恋;反之,若不如此,鲜卑终无法成为中原士族。
孝文帝实施汉化中最重要的政策,即将语言改变,规定不再说鲜卑复合语,而须改说单音节的汉语,《魏书‧咸阳王禧传》记载孝文帝言:「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其年三十已上,习性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已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加降黜。」
孝文帝下令把鲜卑族人的姓氏(通常是复姓),改为单姓。以下是一些例子:
孝文帝迁都洛邑后,立即下令加紧修建孔庙祭孔。又给予孔子后裔土地与银钱,让他们可以继续祭祀这位伟大的祖先。
孝文帝所推行的汉化改革措施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于曹魏时创立的九品中正制在西晋时已经变成了从世家大族中选拔官吏的局面,并演化出了士族与庶族两大社会阶层,「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之名言,便出于此。
由于鲜卑族自身并未得高深的文化素养,没有独立的政治改革思想,导致一味照搬此前的汉族政权政策,也就继承了这一已经严重影响社会发展的门阀制度。《魏书‧官氏志》记载:「有三世官在给事已上,及州刺史、镇大将,及品登王公者为姓……而有三世为中散、监已上,外为太守、子都,品登子男者为族。」使门阀制度由魏晋进一步延伸到了南北朝时期,直到隋朝建立科举制度时方才废止。
孝文帝改革成功的原因之一是当时胡人大都已能讲汉语,且穿汉服,只是还能说胡语、还穿胡服,这一改革只是加速了习俗改易的过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