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制

三长制是中国北魏中后期开始实行的一种基层政权组织制度。魏太和十年,本制度由北魏孝文帝颁诏施行代替宗主督护制,一直沿用至北齐、北周、隋、唐。此制度成为「孝文帝改革」中的重要举措之一。前后历时约二百多年。 时值魏髙祖孝文皇帝改革时期,为加强中央政府对国家人民的实际控制,髙祖采纳给事中李冲等大臣建议而实行此法,同均田制相辅相成实行,卓有成效。

内容

三长制的内容可以基本概括为:五家为邻﹐设一邻长﹔五邻为里﹐设一里长﹔五里为党﹐设一党长,三长直属州郡;三长的职责是检查户口﹐征收租调﹐征发兵役与徭役。

评价及影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