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中兴是明朝明孝宗朱佑樘统治时期所出现的承平时期。明孝宗统治期间以弘治作为年号,朱佑樘自幼生于微寒,所以他在位期间「更新庶政,言路大开」,使成化朝以来奸佞当道的局面得以改观。明孝宗励精图治,被誉为「中兴之令主」,他在位期间,国家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百姓富裕、天下小康,所以后世史学家称其为弘治中兴[1]。
明孝宗即位之后就开始整顿吏治,在内阁罢免了以外戚万安为首的「纸糊三阁老」。同时,大量起用正直贤能之士。像王恕、怀恩、马文升等在成化朝由于直言被贬的官吏;徐溥、刘健、谢迁、李东阳等贤臣;还为抗击瓦剌建立大功的于谦建旌功祠,时称朝序清宁。
明孝宗勤于政事,不仅早朝每天必到,而且重开了午朝,使得大臣有更多的机会协助皇帝办理政务。同时,他又重开了经筵侍讲,向群臣谘询治国之道。他还开辟了文华殿议政,利用早朝与午朝之余的时间,与内阁共同切磋、商议政事。
明孝宗重视司法,他令天下诸司审录重囚,慎重处理刑事案件。弘治十三年(1500年),制定《问刑条例》。弘治十五年(1502年),编成《大明会典》。
明代历朝国家赋税收入,洪武、永乐、宣德三朝为高峰。正统年间,由于将江南重赋官田改依民田起科,赋税收入锐减至二千六百余万石。从此以后,景泰、天顺、成化始终徘徊于二千五百万至二千六百万石之间,而弘治朝却增至二千七百万石,成为明中叶赋入高峰。其实这不仅是赋税的增加,人口也一直在比较稳定地增长,从弘治元年(1488年)至弘治八年(1495年),人户由9,113,630户增至10,100,279户,至弘治十四年(1501年)更增至10,408,831户,弘治十七年(1504年)达10,508,935户,人口数则由弘治元年(1488年)的50,207,934口,增至弘治十七年(1504年)的60,105,835口。